新草案拟规制占道“暴走团”,限制有哪些

一次次因占用道路而上热搜的“暴走团”再次被立法提上议程:8月25日提交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中专门对未经许可占用道路开展体育健身等非交通活动作出限制,并要求相关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劝阻制止。

律师和交通专家认为,此举是对长期存在且反复发生的群体性占道健身行为的法治回应,旨在把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常态化监管,从而降低安全隐患并保障行人安全。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的学者也提醒,治理时既要防止队伍占用车行道,又要同步疏通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全面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为何要写入法律?这次修订是二十多年来首次全面大修。国家体育总局的调查显示,超过四成60岁以上老年人以健步走为主要锻炼方式,但城市专用长距离健走场地不足,部分健身群体因此走上城市道路,导致与车辆通行发生冲突。近年来出现的典型案例包括部分城市“暴走团”抢占非机动车道影响通行,以及出现阻挡救护车、消防车通行的严重情况;研究报告也指出,群体效应使参与者难以识别交通风险,队伍横向人数多、间距大、秩序混乱,夜间可视性差更增加事故风险。历史上也发生过因队伍占用机动车道引发的伤亡事故。 球友会官网

那么,“暴走团”今后还能上街吗?草案并非全面禁止健走,而是界定了“道路”的范围并强调行人应在人行道通行、不占用车行空间。现行的实施条例已规定,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时每横列不得超过两人,超过时须经批准,否则属于非法上路并可能承担主要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也可对扰乱公共秩序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为追究处罚。

问题在于执法和管理的断裂与被动:一方面,涉及占道的问题在职责划分上容易推诿,交警、公安、城管等部门分工不一,群众投诉常常难以迅速形成联动;另一方面,执法人员往往以劝离为主,缺少常态化巡查和有力震慑,处罚多为事后处理而非事前预防。参与者的侥幸心理与执法顾忌群体冲突也使问题难以根治。

总体来看,草案将“暴走团”纳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视野,目的在于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明确禁止未经许可占用车行道的底线,同时也呼唤更完善的事前审批、常态化巡查和多部门协同执法。新的规定并不等于禁止公众健走,而是要求在不影响车辆通行和不危及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展相关活动。 球友会官网

about image

教练会针对每个学员的情况调整训练强度,帮助我全面提高,比赛时不再感到力不从心!...

教练会针对每个学员的情况调整训练强度,帮助我全面提高,比赛时不再感到力不从心!...